南京大学商学院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南京大学商学院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2024-09-19 15:28

来源:南京大学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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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南京大学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办法》的精神和要求,现将我院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办法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处分,身心健康。

2.申请者应为取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较强,学术研究兴趣浓厚。

3.申请推免硕士者,英语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1)CET-4≥497分;(2)CET-6≥426分;(3)IELTS≥6.0;(4)TOEFL≥85;(5)TEM-4合格及以上;(6)TEM-8合格及以上。

申请直博者,本科前三学年总学分成绩应名列专业前茅,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学术潜质,外国语达到我院博士生申请考核细则中的外国语要求,即:

(1)英语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①CET-4≥497分;②CET-6≥426分;③IELTS≥6.0;④TOEFL≥85;⑤TEM-4合格及以上;⑥TEM-8合格及以上;⑦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共同第一作者和共同通讯作者必须排名第一)身份在英文国际期刊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

(2)其他语种:工商管理学科不接受其他语种成绩;经济学科其他语种参照《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即须符合:

俄语:通过俄语专业四级考试或全国大学俄语六级(CRT6)或俄罗斯联邦对外俄语等级考试ТРКИ的B1及以上。

日语:通过日语专业四级考试或全国大学日语六级(CJT6)或日语能力测试(JLPT)N3及以上。

德语:通过德语专业四级考试或全国大学德语六级(CGT6)或取得歌德学院B2证书(Goethe-Zertifikat B2)及以上或德福考试证书(TestDaF)或DSH考试证书。

法语:通过法语专业四级考试或DELF考试B1及以上。

如外国语未达要求,我院不再另行组织外国语考试。

4.跨专业申请者应具备所申请专业大学本科阶段应达到的知识能力和水平,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接收跨专业推免具体要求见下文“工作流程”部分的说明)

二、申请流程

1.申请人于2024年8月7日0点至2024年9月15日12点间登录南京大学研究生院主页底部“信息系统”导航栏内,网址为:https://gs.nju.edu.cn/geapp/sys/yjsbmxsd/entrance.do(以下简称“南大推免系统”),选择“推免预报名”模块进入,未在南大推免系统报名者不予接收。

2.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 (简称“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办理注册、网上支付等手续。

3.取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并通过学院选拔的申请人,请于9月28日9:00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按照学院拟选拔的专业和研究方向(导师)填报相关志愿。未按前期拟选拔专业和研究方向(导师)填报志愿者视作自动放弃。补录程序将于9月29日9:00即时启动。

4.学校在教育部推免系统开放接收推免生当日(9月29日9:00)对申请人及时发出相关信息,请收到信息的申请人于2小时内完成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确认信息者视为自动放弃,我院可实施补录。

三、申请材料

1.申请人须在南大推免系统报名后下载打印“南京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由申请人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审核盖章。否则申请无效。

2.申请人须提交申请材料(见附件1,附件1签名须手写),并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如申请人接到学院复试通知,请于复试前将附件1及其列出的所有材料送至报考学院(具体时间地点待各系通知)。本院将对考生严格进行资格审查、信息核对。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3.申请直博者须提交与申请学科相关的两位及以上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信”(专家推荐信格式详见附件2)。申请硕士者无需提交专家推荐信。

四、工作流程

1.申请人根据各系联系人电话、邮件(联系方式见文末)或南大推免系统的具体通知,参加学院选拔。2025年推免生复试工作采用线下形式进行。

2.申请人须按学院要求按时参加复试。

复试时间:2024年9月22-23日,具体以各系通知为准。

复试具体要求:我院今年复试采用线下面试,不设单独笔试环节(除跨专业推免加试)。复试总分为250分。

内容和要求:

(1)面试总分为250分,其中专业基础100分、外语水平50分、政治50分、综合素质50分。专业、外语与政治考核以抽题和问答形式进行。政治考核以时政结合专业内容进行。每位考生复试时长约20分钟。

(2)思想品德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不及格者(总分低于150)不予录取。

(3)面试成绩=专业基础+外语水平+政治+综合素质

(4)面试及格线:150。面试成绩即为复试总成绩,面试不及格者,视为复试不合格将不予录取。

(5)如出现面试成绩同分的情况,将依次按照面试成绩中专业基础成绩、外语水平成绩、政治成绩进行排序,即专业基础成绩高者优先;如专业基础成绩相同,则按外语水平成绩排序,外语水平成绩高者优先;如外语水平成绩相同,则按政治成绩排序,政治成绩高者优先。

3.跨专业推免生工作安排:

(1)经济学科:

在接收跨专业推免生时,如果该生本科专业与申请硕士(或直博)专业不属于同一个一级学科,由本院成立复试专家小组对学生的本科专业进行学科认定,经院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i.“跨专业”认定标准:跨专业考生的认定标准是:本科专业与申请硕士(或直博)专业不是同一个一级学科,其专业课程(不含英语、政治等公共必修课)重合度低于60%,具体由南京大学商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认定。理论经济学与应用经济学互不视为“跨专业”;工商管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不视为“跨专业”;对金融硕士和金融学硕士而言,金融工程(工学学士或理学学士)不视为“跨专业”。

ii.对于认定为跨专业的学生,我院在复试时加试大学本科主干专业考试,考试形式为笔试,考试时长为2小时,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待各系通知,其中学术硕士考试内容为西方经济学和政治经济学(两门各50分),国际商务专业硕士考试内容为国际贸易和国际金融(两门各50分),金融硕士考试内容为货币银行学和国际金融(两门各50分),及格线60分,考试及格方能录取。具体安排由各系通知初审通过的跨专业推免生。

(2)管理学科:

在接收跨专业推免生时,如果该生本科专业与申请硕士(或直博)专业不属于同一个一级学科,由本院成立复试专家小组对学生的本科专业进行学科认定,经本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i.在接收跨专业推免生时,本院组成专家小组对学生的本科专业进行学科认定,当学生有主修和辅修专业时,以主修专业为认定依据。以下情况不属于跨专业:专业名称相同或相近;一级学科工商管理下的各专业;与工商管理相通的基础学科(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如果本科专业与申请硕士(或直博)专业的专业课程(不含英语、政治等公共必修课)60%(含)以上相似。其他情况由本院专家小组集体认定是否跨专业。

ii.对于认定为跨专业的学生,我院在复试时加试大学本科主干专业考试,考试形式为笔试,考试时长为2小时,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待各系通知。其中企业管理专业加试管理学,会计学专业加试会计学与财务管理(两门各50分),及格线60分,考试及格方能录取。具体安排由各系通知初审通过的跨专业推免生。

4.选拔结果经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后,尽早通知申请人。

5.直博生接收办法及日程安排与硕士推免生接收办法及日程一致。

6.复试缴费。材料齐备的考生,根据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按照每生80元收取复试费用,均为电子支付,登录南京大学在线支付平台(网址http://pay.nju.edu.cn/),选择“校外用户”,凭本人的支付码登录并完成网上缴费,需开具发票的考生,请在缴费时段内由在线支付平台自行下载电子发票。支付码由各系联系人通知。请于2024年9月21日15:00前完成缴费,未完成缴费者不得参加复试。

五、录取要求

1.我校接收推免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选拔过程中按需招生、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和录取的首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计入总分,考核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

2.严格录取条件,对于不符合学校和我院申请条件和复试要求的,不予录取。

3.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行为,或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或结果公平公正等行为的已录取或已入学学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

六、其他事项

1.获得推免资格的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在南大推免系统和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进行报名,缺一不可,否则申请无效。  

2.获得推免资格的申请人填报志愿和接受拟录取通知应慎重,诚实守信,一经确认接受拟录取通知,不得提出撤销。

3.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已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如在录取当年入学(具体以我校规定的新生报到时间为准)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录取资格无效。  

4.我校2025年接收推免生工作继续推出“南京大学名师接收外校推免直博生计划”,入选该计划的学生取得南京大学研究生学籍后将获得新生“校长特别奖学金”。本校优秀直博生可在取得南京大学研究生学籍后,参加“校长特别奖学金”评选,具体评选事宜另行通知。

七、联系方式

(1)各系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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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诉联系人:陈老师

通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金银街安中楼

邮编:210093

电话:025-83686257

邮箱:chenting@nju.edu.cn

申诉截止时间:复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

南京大学商学院

2024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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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闫景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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